2025-03-23 16:37:00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破获了一起药品涨价的案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谊联合)、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弘制药)、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医药)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案件中参与垄断的润弘制药是河南新郑的一家老牌药企,汇信医药是四川做医药流通的大型民企,上海信谊联合则是上海医药的全资孙公司。
3月21日,上海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公司上海信谊联合因垄断协议被罚1.66亿元。上海医药称,公司发现上海信谊联合在经营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过程中存在涉嫌垄断的行为,经深入调查和风险评估,公司与上海信谊联合于2024年初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应报告,配合调查,并于第一时间终止相关不当行为。
经查,2020年1月,上海信谊联合销售部门负责人指示下属员工,联系另外两家医药企业,希望就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共同涨价。最终三方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具体条款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中国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销售市场。
就商品价格一项来看,2020年以前,上海信谊联合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全国各省挂网价格为3.56元-6.8元/支,对配送公司供货价为3.23元-6.15元/支。从2020年5月开始,上海信谊联合该药多个省份挂网价格、医院议价调整至71.5元/支。2022年,上海信谊联合将全国31个省份的挂网价格、医院议价均提高到了71.5元/支。
除了针对销售市场涨价,上海信谊联合还提高了对配送公司的供货价格。2020年4月,上海信谊联合将对吉林等省份配送公司的供货价提高至65.7元-66.5元/支。至2023年8月,上海信谊联合对配送公司供货价大多为60元-71.1元/支。
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达11-21倍。
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三家医药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3亿元;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罚款50万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案件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没收涉案企业违法所得的同时,对在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牵头组织企业,按上一年度销售额10%幅度顶格从重处罚,同时考虑主动报告重要证据等情况,接受其宽大申请,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据悉,该案系2022年《反垄断法》增加垄断协议“个人责任”条款后,首次对自然人追究达成垄断协议的个人责任,有利于压实经营者及其管理人员的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新斯的明属于一种用来改善腹部手术后引起的肠道麻痹作用药物。通常用于患者重症肌无力,用药后有利于达到兴奋骨骼肌和增强骨骼肌收缩,还能够调节骨骼肌的肌张力。该药最早由日本盐野义制药于1936年研发上市,临床上用量很大。2016年,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被纳入国家首批急抢救示范药目录,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甲类药品。
新京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发现,国产新斯的明目前共33条生产批文,涉及生产企业包括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四川太极制药、上海信谊金朱药业、仙琚制药、润弘制药等。
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新斯的明销售额超过10亿元,同比增长11.82%。其中,上海信谊金朱药业占据超69%的市场份额。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信谊金朱和上海信谊联合同属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谊药厂)100%控股企业,信谊药厂为上海医药100%控股的子公司。
新京报记者 张兆慧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