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融监管局联合海事管理部门推进海事管理信息共享共用

2025-03-31 15:25:00

福建金融监管局与福建海事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银行保险领域共享共用海事管理信息的通告》,决定在银行保险领域共享共用海事管理信息。该通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海事管理信息共享共用采取由海事管理部门主动共享和银行保险机构依申请共享两种方式。主动共享,即由海事管理部门主动发布信息,具体包括全国诚信航运公司名录、全国诚信船舶名录、辖区航运公司分级分类评定结果、海事行政处罚、海事行政强制等;依申请共享,即由银行保险机构申请查询相关信息,具体包括福建海事局及其所属分支海事局掌握的航运企业基础信息、船舶基础信息、船舶动态信息、海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信息、海事行政检查信息、海事管理机构协助执行信息等。

目前,福建辖区银行业水上运输业贷款余额超过330亿元,办理贷款抵押登记船舶526艘,涉及银行债权超过250亿元,船舶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910.57亿元。海事管理信息共享共用将为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在信贷投放、押品管理以及保费定价等方面提供重要参考,提升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服务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助力我省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