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7 17:38:00
近日,信阳市民政局印发了《信阳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培育优秀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全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培育孵化、提升能力、整合资源、引导规范、成果展示、信息互通、人才培训七大功能,采取“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众受益”的运营模式,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育与扶持,努力打造成为社会效果明显、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组织培育摇篮,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办法》规定,孵化基地入驻对象主要为孕育型、萌芽型、初创型、支持型四大类社会组织。入驻的社会组织孵化期原则为1年,期间将按照《办法》规定的服务内容和社会组织实际需求,提供办公及活动场地、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服务、资源平台等,推动社会组织在孵化培育中成长壮大、良性发展。
《办法》提出,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孵化基地,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负责对本级孵化基地的运营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和验收。孵化基地按照“入驻一孵化一评估一出壳”的工作流程对社会组织实行孵化,对入驻社会组织的申请、审核、履行义务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了社会组织终止入驻的7种情形。来源:信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