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1 10:46:00
4月11日上午,针对网传“上海地铁猥亵案被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的说法,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通过官方微博“轨交幺幺零”发布警情通报表示,以上信息不实。
具体通报内容如下:
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为“蹭热度”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来源:轨交幺幺零微博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