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2 17:06:00
被冒用身份开公司后成了“老赖”,如何才能自证清白?
近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一乡镇的公务员李杰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于2023年5月收到一则短信,称他因涉诉财产被冻结。他到法院后才知道,自己成了一家公司20年前的投资人,该公司被另一家公司以欠租为由告上法庭。
两年来,李杰打了4场官司均败诉,目前银行卡、微信支付已被冻结,名下唯一一处房产正在被挂网拍卖中,因“老赖”身份,法院已冻结其工资存折,还倒欠90余万元。
李杰是否真的被冒充了?如果是,冒充他身份的人是谁?李杰又是如何被冒名注册公司的?这起“被老赖”事件有多个疑问待解。
2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先后到周口、郑州等地走访。由于年代久远、涉及方面众多、相关公司大多已注销、找不到伪造人,李杰称陷入了自证的死胡同,感到“想死的心都有了”。
李杰举着被冒用的身份证
乡政府工作人员自称“被老赖”
李杰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3年5月的一天,他儿子正在办婚礼,儿子给他微信转账了66000元,他突然发现自己手机微信的钱转不出去,随后又发现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共5万余元遭到司法冻结。他收到来自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信息,称因涉诉财产被冻结。
“当时我以为是诈骗信息,就没理睬”,李杰告诉记者,数日后,他咨询了单位年轻同事,拨打了信息上留下的法院电话,才得知自己被卷入了一场“租房纠纷”中,告他的公司叫河南省雄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雄风实业”)。
李杰在刘振屯镇政府
“当时我就蒙了,我是一名乡镇公务员,从没和雄风实业有任何往来,也没在郑州租过房”,李杰回忆,他立即和单位请假到金水区人民法院,到法院签字后拿到材料,才了解到案情:他被冒名注册为了河南宇威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宇威公司”)的原始股东,并称他曾在该公司出资90万元,占股30%。因房屋租赁纠纷,宇威公司被雄风实业告上法庭,他也因此成了被告。
“当时出了法庭之后,我立马就去经八路派出所报了警。”李杰提供的报警记录显示,他于5月22日下午报警称自己身份证信息被人注册公司。接警后,民警已告知报案人解决途径。“民警让我找律师应诉”,李杰称。
极目新闻记者向负责此案的经八路派出所民警核实此事,其拒绝接受采访,称需向上报备。
随后,李杰找代理律师应诉。2023年7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追加李杰为被执行人,判令李杰在出资额90万元的范围内对宇威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一审败诉后,李杰决定再次上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判决书显示,李杰方代理律师辩护称,他曾经在一审法庭上多次表明,自己系被冒名登记为股东,并于2023年5月24日向法庭提交了笔迹鉴定书,证明登记资料中关于李杰的签名是伪造的,但法院并未予以采纳。一审中,宇威公司法定代表人秦伟曾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从未见过李杰。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认为,李杰主张被冒名登记为宇威公司的股东,应依法通过行政诉讼、请求工商登记机关予以处理或另行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因此一审和二审法庭对其笔迹鉴定并未准许。
伪造的签名
两次败诉后,李杰将宇威公司初始股东秦伟告上法庭。他想证明,自己当时并未出资,也不是宇威公司的股东。
李杰还曾到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调出了河南宇威实业公司的工商档案。
李杰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工商档案显示,宇威公司于2000年10月11日成立,存续时间为2000-2005年。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秦伟,认缴出资额为210万元,股东李杰认缴出资额为90万元。
档案中一份《委托书》显示,2000年10月9日,经全体股东同意,委托秦伟负责办理宇威公司设立事宜,有“李杰”字样和手印。
《出资意向书》显示,2001年12月10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秦伟出资210万元,占股70%;李杰出资90万元,占股30%,下方也有“李杰”的字样和手印。
出资意向书(受访者提供)
为了证明自己并未开过公司,李杰自费做了一份笔迹鉴定,证明前述两处“李杰”签字样本并不是他本人所签。李杰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慎起向记者表示,当时之所以只做2份笔迹鉴定,是因为工商档案中签字太多,每做1份鉴定就要2000元,考虑到李杰财产已被冻结经济拮据,选择了最关键的两处。
2024年5月27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李杰的诉讼请求。金水区人民法院指出,实践中,不乏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或招商中心代办登记时代股东签名的情况,因此字迹鉴定并非本人,也不能说明本人未出资;其二,法院提出,李杰称他的身份证未丢失过,他仅仅以参加过招聘会、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为由,即主张被冒名登记,说辞过于牵强。其三,李杰是在被追加被执行人后提起的诉讼,认为李杰否认是股东的目的也是为了免除债务。
李杰不服后,再次提起上诉。2024年9月2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缺失的资格审查和档案
2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陪同李杰来到河南周口市刘振屯镇政府。
李杰提供的一份盖有公章的证明显示,刘振屯镇政府于2024年5月24日出具证明,李杰1999年8月至2012年在刘振屯镇人民政府工作,2012年至2016年外出招商引资,2016年至今在刘振屯镇工作。
镇政府给李杰出具的工作证明(受访者提供)
李杰提供的工资发放记录显示,2002年及之后单位每个月都给他正常发放工资,但却无法提供他1999年-2001年之间的工资流水和人事档案。他称,该资料因为年代太过久远,无法找到。
刘振屯镇多名同事向记者表示,他从2000年2月开始,就到刘振屯镇政府办公室实地工作,先后历任多个岗位,包括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
“当时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一个月只有120元,90万是天文数字”,刘振屯办公室办事员段心伟告诉记者,他2000年至2001年就在刘振屯镇政府担任办公室工作,当时和李杰就是同办公室的同事,从未见过李杰外出跑公司业务。后来,段心伟曾因为工资太低无法养家糊口而出外打工。他疑惑,如果李杰能拿出90万,怎么还待在乡政府?
1999年1月就进入镇政府工作的曹强也记得,李杰2000年2月左右就进入办公室工作,他和李杰曾经响应政府动员号召,带领乡亲到新疆摘棉花。
如果说李杰已在外担任股东,是如何在2001年进入刘振屯镇政府工作,并担任公务员的呢?
刘振屯镇主管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多年前镇政府并未对招录的工作人员做严格的资格审查,“那个年代很多人也在外面开公司”,此后镇里也做过一些摸排,但并未开展大面积的摸排。他表示,若有任何能帮忙的,愿意提供相关的证明。
刘振屯镇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墙上的职务人员表,还有李杰的名字
不存在的账户
2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李杰被冒名开的公司地址。宇威公司曾经所处的雄风大厦已不复存在,现址为一个面馆,而雄风实业也早就吊销。
宇威公司曾经的办公地点
李杰被卷入的官司,涉及20年前雄风实业和宇威公司的租赁纠纷。
2003年3月28日,雄风实业和宇威公司签订了承包租赁经营合同,雄风实业将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杜岭中街159号的写字楼即雄风大厦整体出租给宇威公司经营,每年租金为75万元。双方因承包金问题产生纠纷,闹上法庭。杜岭村民组表示,雄风大厦是村民组的产权,雄风实业在欠村民组30万元租金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出租给宇威公司,村民组要求雄风实业和宇威公司搬离雄风大厦并交付租金。
2005年1月21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两公司间的合同无效,要求两公司搬离写字楼,雄风实业支付杜岭村民组拖欠房租47万,但有权向宇威追偿。
双方多次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9日,河南省高院判决宇威公司向雄风实业赔偿每年41万,时间从2003年4月1日起,到交付租赁设备之日止,雄风实业则向村民组赔偿每年50万,逾期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但二十多年来,宇威公司并无财产可供执行。
直到2022年,雄风实业再次申请对宇威公司强制执行,并提出新证据:宇威公司设立之初,其法定代表人秦伟和股东李杰的出资账户、公司账户均不存在。
河南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10月12日出具的一份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00年10月12日,已收到股东投入的人民币300万元,其中李杰以现金出资90万元,占股30%。
验资报告(受访者提供)
在雄风实业的再次申请下,2022年5月,一审法院开具调查令调查宇威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回复称,无该银行账户信息;2023年6月,一审法院开具调查令调取秦伟、李杰在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开设的账户信息。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回复称:我行无这两个账号信息。
随后,李杰、秦伟两人因未履行出资义务,坐上了雄风实业债务的被告席。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查汝玲律师称,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一责任与股东是否实际获利无关。在本案中,尽管李杰未实际出资也未从公司获得任何利益,但其股东身份已经通过工商登记确认。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李杰仍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换言之,尽管李杰的90万元出资被证实为虚假,但只要其股东身份还未被正式解除,他依法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李杰能够证明自己是被冒名登记的股东,那么公司和债权人就不能要求他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但关键在于李杰能否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被冒名事实。
极目新闻记者尝试联系验资的河南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其早已被注销。
找不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杰称,四次败诉后,自己也很想找到,到底是谁冒充了他的身份。
李杰告诉记者,自己并无长相相似的兄弟,只有两个姐姐也已经出嫁,且自己的身份证是大学时期办理的,从未遗失过。他掏出当时被冒充的身份证向记者展示,身份证号位数比新版身份证少了3位,地址是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2010年左右,他办理了新身份证,地址和身份证号码都有所更改。
唯一的线索是工商档案中公司发起人履历表。履历表显示,股东李杰的学历为本科,附有身份证照片,还粘贴有李杰本人的一英寸照片。简历中的“李杰”于1998年至1999年在河南富登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至宇威公司成立期间在河南润辉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李杰将其在公司的出资90万元全部转让给张聪。
“李杰”的股东简历(受访者提供)
2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拨打了李杰、秦伟、张聪履历上登记的股东电话,以及公司其他登记人员的座机号码,均无人接听。记者尝试联系履历上提到的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显示已注销状态,另一家亦无人接听。
李杰则称,履历上的一英寸照片是自己大学时候的照片,1998年他还在河南农业大学读大三,直到1999年才毕业。毕业时,他曾经在郑州一些公司投过简历,当时投简历除了需要照片和简历之外,还需要附加身份证复印件。他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就是此时被泄露出去,并被冒用了。
根据工商档案,公司成立之初的注册人就是秦伟,他还是法定代表人、公司大股东,也和李杰一同涉诉,应是本案的关键证人。
但李杰称,四场官司中,秦伟始终未露面。即使是李杰起诉秦伟的官司,对方也未能露面,甚至连代理律师都未出庭。
极目新闻记者循着法律文书上留下的秦伟现居地,来到了郑州市金水区一小区22号。但该小区门卫表示,该小区没有22号,只有隔壁小区有。记者在2单元2号门敲门多次,无人应答。记者来到隔壁小区22号,门内居民表示,并不认识一个叫秦伟的人。
疑似秦伟住址,门内住户称并不认识他
被冻结的人生
财产被冻结后,李杰的生活似乎也被“冻结”了。
李杰自述,自己的人生轨迹很简单。他的父母都是农民出身,他1995年考上河南农业大学,是当时村里少有的大学生。1999年大学毕业后,李杰一开始被分配至驻马店人事局工作,但因为离家较远,他希望回到老家周口工作,于是先挂名到周口一家工厂,再通过社招考上了周口市淮阳区刘振屯镇政府。2000年入职刘振屯镇政府工作后,他一直未离开过单位,就这样工作了23年,直到发现自己成了老赖。
李杰自称被冒用的身份证,一直保存在身边
即将到知天命之年的李杰还有十多年就要退休,但出了这样的事情后,他无法再在镇政府上班,单位发放工资的存折卡也一分钱都取不出,为了谋生,他不得不离开老家,目前在外地一小区当保安,给人看门。就连吃碗面,都需要向前妻何艳红借钱。“身上没剩下多少现金了”,他窘迫地说。
何艳红告诉记者,她自己就是个农村妇女,两人经介绍认识,在李杰大学时期就结婚了,婚后育有2个儿子,2023年因感情不和离婚。20多年前李杰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好。1999年李杰大学毕业时,李杰的母亲病逝,当时就连葬礼的钱都是借的,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如果说那时候他能拿出90万开公司,我是一定不相信的。”何艳红称。
李杰带领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了他和何艳红名下唯一一处房产,一间89平方米的商品房。李杰称,房子买的时候价值46万元,目前法院挂网拍卖的评估价是39万余元。
其中一间屋子还是儿子的婚房,家里还晾晒着衣服、婴儿用具。面对记者,何艳红抹着泪说:“儿媳妇知道这个事情后,也跑回娘家了。我们不敢告诉两个当兵的儿子,也不知道怎么说。”
李杰则猛抽烟,“说实话,我打了四次官司,借了很多钱,还是要不回清白,想死的心都有了。”
河南省市监局:若“冒名登记”将追查到底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查汝玲律师表示,李杰的核心败诉原因主要有:第一,笔迹鉴定不全面:仅对2份文件进行签名鉴定,未覆盖工商档案中所有签名,法院认为“代签”可能性未排除。第二,身份信息泄露解释不足:李杰称“身份证未丢失,可能在招聘会泄露”,但未提供具体被盗用的证据(如被盗用时间、盗用者身份),法院认为其未尽到身份保管义务。第三,工作证明不完整: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无经办人签字,且缺失1999-2001年工资流水和人事档案(与公司成立时间重合),无法彻底证明“无参与公司可能”。
此外,李杰被登记为股东的时间为2000年,如果现在才提起行政诉讼,已经超出了此类案件的5年追诉期限,法院可能直接不予受理。
查汝玲律师认为,法律对“被冒名股东”的认定标准极高,被冒名者需证明两点:身份被冒用且完全不知情(如签名被伪造、未参与公司经营);从未有过成为股东的意思表示(如未实际出资、未享受分红等)。
上海董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秋林告诉记者,一旦发现自己身份被冒用开公司后,应及时搜集证据,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登记。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确认不具有股东或法人身份。此外,该类案件还可能有私刻印章伪造公司文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还可前往公安局进行刑事报案。若因此遭受损失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冒用人等相关人员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若因此涉诉被要求因冒名股东身份而承担责任的,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待相关程序结束后再行恢复。就李杰案而言,可从虚假出资作为突破口,搜集相应证据。
2月27日,极目新闻记者就被冒名登记一事,来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相关部门咨询。河南省政务服务大厅市监局窗口工作人员称,此事不属于窗口工作范畴。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拒绝来访者进入,并称可以直接拨打信访科电话。信访科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若是冒名顶替可以将纸质材料邮寄,再由专人介入调查。法制科工作人员也称,需要将材料邮寄到市场监管局,虽然是20年前的旧案,但若被冒名登记,将会追查到底。
3月11日,李杰告诉记者,他已经将材料邮寄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等待回应。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秦伟、张聪为化名。文中图片除标注外,均为记者 摄)
(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