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无罪!内蒙古警察枪击案被告提出上诉

2025-04-01 08:22:00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一审后,被告选择继续上诉。3月31日晚,现代快报记者从该案被告人邢志强辩护律师吴丹红处获悉,当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邢志强于29日签署提交的上诉状,将提交给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在该案由无期徒刑经重审一审被改判四年后,邢志强选择继续上诉,寻求无罪结果。

“我们支持我哥哥邢志强的上诉,无论是无罪还是其他什么诉求。”3月31日晚,邢志强妹妹邢丽春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说即便达不到追求无罪的最终目的,如果能够在改判有期徒刑四年的基础之上,将此前“未被纳入的8个月折抵刑期”也算入在内,实现进一步减少刑期的目的,也是可以接受的。

被告人邢志强提交的上诉状 图源:被告人邢志强辩护律师提供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期间内也没有提出抗诉,这意味着邢志强的上诉是不会再增加刑期的。”邢志强辩护律师吴丹红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3月31日是上诉期限最后一天,检方没有提出抗诉,意味着邢志强的上诉结果,不会出现再改判导致加重刑期的情况。“也就是说,重审二审的话,结果要么是无罪,要么是在改判四年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减刑,当然,也有可能维持原判。”吴丹红说。

据了解,该案重审二审将在内蒙古高院开庭,具体开庭日期将另行通知。

本案源起于30年前的一起枪击案。邢志强被控于1995年在拦截盘查被害人孟永清的过程中,枪击对方致死。当年案发后,时任四子王旗公安局通讯股干警的邢志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2020年8月,邢志强在四子王旗公安局副局长任上被留置,他因这起旧案被诉。2023年8月,邢志强一审被乌兰察布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2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现代快报于2024年11月26日、27日全程直击庭审现场。彼时,控辩双方在庭上对诸多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交锋。2025年3月19日上午,该案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法庭宣布重审一审结果。经内蒙古乌兰察布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改判邢志强故意伤害罪,刑期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

记者:朱绍岳